1、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设施便利,秩序井然。Р 2、社区工作人员语言文明、热情服务,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以便群众监督。Р3、对居民需要立即解决办理的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自己职权范围内能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需要别人办理的事项,立即沟通办理,不一推了之;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不拖延。 Р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受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群众办事手续完备的,要在当日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一次性告之办事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Р5、对有关人员前来查询业务受理情况、咨询有关政策的,应及时告知,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办结的事项及时通知有关人员。Р6、按公开承诺时限,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对个别紧急事项,做到随到随办。“窗口”单位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在岗,不得以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事。Р Р 7、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Р(1)各服务窗口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社区告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Р(2)各服务窗口编印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Р8、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Р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社区实施督查小组负责。 Р9、 发现违诺现象,督查小组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诺者给予如下处理: Р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Р第二次给予社区内通报批评; Р第三次给予告诫或调离原工作岗位;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报镇纪委进行党纪、政纪处分。Р10、在社区设立服务监督意见箱及监督电话,对反映的情况查实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