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注重公平,二者可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社会保险在很多方面可以借鉴商业保险的发展经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必然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Р【思考题】Р1.您如何看待商业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以及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Р2.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保险,可以从商业保险中借鉴哪些方面的东西?Р3.若将一部分社会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管理,是否就可以认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可以合一?Р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Р案例: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委托代理模式Р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已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并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并委托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显然是考虑到了通常情况下保险基金的管理者不是资本市场的投资专家,因此客观上需要委托一个专业的投资经理来有效的运营基金。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必然使得在基金的委托人和基金的托管人之间出现委托一一代理问题,即基金的委托人如何采取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促使基金的托管人在使用基金进行投资时以实现基金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目标,在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性的同时,兼顾其安全性。Р1.委托代理理论Р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均为利己的经纪人,但是两者之间的信息并不对称,即委托人无法准确掌握代理人的行动特征,这就使得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约束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在委托人无法监督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行动。这个约束激励机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l)委托人所选择的这个方案要足以保证代理人愿意参与委托人所设定的这种互动关系;(2)这个方案足以使代理人只选择委托人希望他采取的那个行动,而不再选别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