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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法律分析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指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但是陷入了无责任能力的状态,行为人原本可以自由决定,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行为人在醉酒的情形下意识不清,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但使之陷入这种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行为(如酗酒)是自由的,是行为人在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该行为人不得因此减轻刑事责任。Р 同时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韩国刑法典第十条(二):由于精神障碍,前项所列能力(精神障碍,辨别失误的能力或者决定自己意思能力)减弱者的行Р 为,得减轻处罚。在韩国刑法中,心神微弱者(韩国刑法典第十条第二项)是限定责任能力者,可减轻责任。心神微弱也是心神障碍的一种,其只是与心神能力值丧失之间存在程度上的差异而已。因此,轻微的大脑麻痹、轻度的精神分裂状态、轻度的癫痫、普通以上的醉酒状态、普通的中毒、普通的催眠状态、具有普通以上的神经官能症或者普通以上的冲动障碍的状态均符合成为限定责任能力值原因的心神微弱的要因。所以其判决还是有法律依据的。Р 还有之所以剥夺素媛爸爸妈妈的赔偿要求也许是因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可被强制执行的财产。第二犯罪嫌疑人 12年在监狱即使出来没有钱赔偿给受害方。所以判处赔偿没有意义!Р 因此我觉得是正常的判决, 对于韩国法系我不是太明白, 但是在中国,即使把人打成这个样子,都可以判10年以上了,何况是强奸,还是幼女。但是我感觉12年是比较轻的,法官讲了喝酒,是轻判的原因,英美法系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缘由创立判罚的。对于这个轻判,我实在想不明白起码应该是一个终身监禁吧!Р 韩国的司法制度属大陆法系,但受美国法律的影响较深。韩国的司法系统包括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但是从形式上看我感觉好像还是英美法系。Р 最后我想说:法律的公平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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