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接受法律培训的机会,另一方面针对目前法官的学历平均层次较低的现状,政策上可以鼓励法官通过自学获得更高的学历;Р第二,注重法官审判技能的提高,首先要有经验的积累和先进经验的借鉴,审判方法和技能的传承也是法官、肩负的历史使命,其次要善于利用网络掌资源,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遇到问题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查询,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Р第三,初任法官由于缺乏审判经验、社会经验,可以引导其对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进行学习,弥补不足,并且在以后司法工作人员的招考中可以尝试从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中选拔。Р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量刑不均是多次不公裁判的后果之一,它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损害是源头性的、本质性的。Р9《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熊选国主编,2010年9月出版。Р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不均与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我们相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希望本文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均衡的研究抛砖引玉,最终能够形成完善的机制,改变该罪量刑不均的现状。Р参考文献Р [1]周光权.有必要在我国增设危险驾驶罪[J].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8).Р [2]张建.建议增设“醉酒,酒后驾驶罪”与“危险驾驶罪”[J].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8).Р [3]陈兴良.刑法哲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58-363.Р [4]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70-272.Р [5]刘宪权.危险驾驶是否应入罪[J]. 法制日报,2010(9).Р [6] 林志漂.试论危险驾驶罪,华律网Р [7] 花育萍.危险驾驶罪入刑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