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之智能锁的保护责任由需方承担,若在智能锁保护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情况,由需方负责;禁止用腐蚀性物品清洗或擦拭产品。Р九、验收方式、验收期限及异议期限Р按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供货。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智能锁不符合合同约定,供方应在需方要求时限内处理并达到规定的要求。供方再次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提供供货清单、移交资料及结算报告,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Р十、违约责任Р1、供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智能锁以及未能按合同要求之期限完成安装且经需方验收不合格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智能锁总金额的3‰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供方承担。Р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损坏的或因供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供方应当负责修复或更换。若供方未能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或更换的,需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并按扣除合同所列的质保金(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Р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迟延一日,按未能按期付款金额的3‰承担违约金(甲方正常审批程序时间除外,不超过10个工作日)。Р4.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Р十一、附则Р1、本合同金额按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Р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Р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Р十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不予追究双方责任。Р需(甲)方: 供(乙)方:Р地址: 地址:Р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Р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