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并应在下次会议上报告执行落实情况。Р 第六章专题工作会议Р第三十九条专题工作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授权主办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相关人员参加;涉及重要事项或交叉部门工作的,也可以由总经理召集主持,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Р第四十条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范围:Р(一)传达通报公司党委(纪委)、董事会、班子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专题、专项工作决议、决定,研究制订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题、专项工作;Р(二)听取分管部室和下属单位的专项工作汇报,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检查督促专项工作开展;Р(三)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部室、下属单位之间的重大专项工作;Р(四)专题研究董事长、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Р(五)研究需要由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Р第四十八条专题工作会议议题主办部门拟出,报分管领导审定。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记录。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督办落实。Р Р 第七章会议议事规则Р第四十一条领导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需作出决定或形成决议的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畅所欲言、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形成决议。Р第四十二条重大事项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党委会)三级决策制。企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后,根据内容报董事会或党委会决定。董事会尚不健全的,由班子联席会议代行董事会职能。董事会、党委会的决定、决议按规定需报市国资委审批的,按程序上报审批。Р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制。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党委会对需要决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