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民主测评、个别Р谈话、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Р 2、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不断调整充实局后备干部人才库;Р 3、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采用民主集中制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Р 4、干部的考核奖励应严格按照局机关相关制度执行。Р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Р 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在局务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 Р 2、大额度资金必须由财会股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务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Р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Р (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加强责任人的考核监督。Р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Р (三)严格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五个规范”,即内容规范、阵地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任免和奖惩干部以及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廉政建设制度Р一、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Р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Р三、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Р四、严禁巧立名目向当事人转嫁、摊派、报销费用。严禁利用职权向被管理者“吃、拿、卡、要”。Р五、严禁参与“黄、赌、毒”。?Р六、严禁以权谋私,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Р七、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Р八、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干部选拔、大额开支、重大事项必须班子成员集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