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实施。建立省级联席办公会议机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为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承担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Р(二)密切配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Р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Р(三)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Р(四)严肃纪律。各级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