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保护立法体系开始建立。Р②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严重比例失调,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又一个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也是对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补充和具体化。Р③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十分迅速,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Р④为了加强环境的定量管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不断颁布了一批具有规范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基础方法标准。Р⑤在其他一些部门法的立法中,也注意到了环境保护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作了相应的有关规定。Р⑥目前我国正在准备制定一批新的环境保护单行法规。Р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历史必然性Р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依据和标志Р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是其是否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所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Р在国外,环境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观点已为一般人所承认。Р在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完整版QQ:1273114568索取前几年认识尚不一致。更多人的主张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目前这种观点基本成为共识,其基本的依据和标志是:Р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其所调整的明确的、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Р⑵我国近年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很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已经形成。Р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必然性三点记住Р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保护和管理的职能。Р⑵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各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段。Р⑶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完整版QQ:1273114568索取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