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产品零部件的重要程度,由技术部门进行识别,并按照《技术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下发。对A类零部件、关键零部件、外包的特殊过程产品或特别要求的产品,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对技术研究院下发的《产品零部件及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识别需做FAI的指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并传达至供应商。当供应商样品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首检申请,同时提供检测、试验报告,材质证明,人员资质证书等,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品质保证部,技术研究院或工程技术部Р,企管部),到供应商现场进行产品的首样检验与质保能力的验证,完成后填写《首件检验报告》,相关部门人员签字,最终由品保部经理进行确认批准,并提交一份给采购部。Р 5.3.1.2非以上范围内的产品的首件检验流程参照§5.3.2.1和5.3.2.2要求实施。Р 5.3.2外购(采购)件的首件检验Р 5.3.2.1针对A(关键件)、B(重要件)类的采购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至公司现场对供应提供的首件进行评审,必要时联系供应商参加,可以由供应商送样、并提交材质证明、主要材料清单及供方清单和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货检验员验证供方提供的资料后,根据图纸、标准要求对样件实物质量进行全尺寸检验,有性能要求与车间联系按产品试验大纲各项测试要求实施验证,填写《供方来料首件验审报告》,进料质量工程师审核,参加评审人员签字确认,交由品保部经理进行确认批准,首件产品应同时有相关技术人员签字确认。Р 5.3.2.2针对C类零部件,由采购通知进料检验员对供应商提供的首件进行检验,进料检验员按图纸或相关的《进料检验规范》执行检验,并形成相关的检验记录,附照片,并在记录单备注栏明确“首件”,质量工程师审核,工艺、技术人员进行会签,对外观、色泽等有特殊要求时进行封样。Р 5.4 设计、工艺要求变更后的首检Р 5.4.1 设计、工艺变更后由技术研究院或工程技术部下发技术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