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Р 第六条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Р 第七条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Р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Р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Р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Р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Р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Р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5Р 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Р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Р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Р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Р (九)食品退市、销毁和废弃物处置制度Р 1、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Р 2、食品退市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行为。Р 3、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当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