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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厂炉渣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ICS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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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垃圾填埋场填埋。Р风选Р通过风选将废布和塑料袋等轻飘性物质分离。Р破碎Р风选所剩大块物料进行破碎处理后再次进行磁选和筛选。Р磁选Р通过磁铁滚筒分离出大部分的磁性金属制品。Р涡电流分选Р通过涡电流分选设备将铜、铝等有色金属物质从炉渣中分离出来。Р高效提纯分离工艺Р对分选后的有色金属进行提纯分离。Р传感分选工艺Р对尾渣中残留的重金属进行分选,剩余尾渣作为综合利用材料。Р炉渣处理及综合利用Р炉渣综合利用应坚持统一规划,总量平衡和就近、就地、定点利用的原则。炉渣不在垃圾发电厂内处置时,应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按照独立项目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程序。Р6.1 炉渣含水率Р如预处理后的炉渣用于制砖,其含水率不高于18%(以质量计)。Р定期检测Р对用于制成集料的炉渣,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应符合GB/T25032的相关规定。检测单位需具有相关检测资质。Р炉渣制砖Р使用炉渣制砖应符合JC943的相关要求Р炉渣做建材、路基等材料Р使用炉渣生产的建材、路基等材料,应满足GB/T25032的相关要求,并符合环评、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质量标准。Р其他用途Р 使用炉渣用作其他用途时应依据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Р环境管理?Р炉渣处理处置场所厂界噪声标准、布点和监测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Р炉渣处理处置过程应加强粉尘治理,防止扬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GB4915的要求。Р炉渣处理处置场(厂)区、中转和贮存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处理处置过程不得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取样和监测应符合HJ/T166和GB/T 14848的要求。Р通过湿法对炉渣进行预处理的企业,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应尽量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生产废水如需外排,须按照GB8978的要求执行,并符合环评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Р脱水后的盐泥含水率应低于60%,可按比例作为制砖辅料或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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