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在接到信息后 30 分钟内制定出应急措施.РA 质量异常:由品管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讨论解决。РB 设备异常:设备异常由设备组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需向相关生产单位说明,同时提出停产申请并回复确定修复时间,维修完成后由生产部责任班长签署维修结果。РC 物料异常:由计控部根据实际情况书面确定是否调单或代用物料生产。РD 技术、关键工序设备、工装模具、工艺异常:由技术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讨论解决。Р4.2.4 由异常处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30分钟内填写完成《生产异常报告单》中的应急对策栏,然后交生产部跟进。Р4.2.5 异常处理主要责任部门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应做出是否停产的意见,并注明预计恢复生产时间。停产必须报总经理审核后方为有效。Р4.2.6 生产部按《生产异常报告单》上制定的应急措施对生产进行调整。Р4.3 生产异常处理验证Р4.3.1 应急措施的有效性由生产部与品管部共同验证,如验证不符合则须重新制定相关措。施;Р4.3.2 验证符合生产及品质相关要求,可以恢复生产后由品管部/生产部对异常进行跟进确认。Р4.4 生产异常长期预防措施Р4.4.1 生产恢复正常后,异常处理主要责任部门还需对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加以分析,并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在2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生产异常报告单》交生产部进行验证。生产部也应督促与跟进异常处理主导部门及时完成异常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协同品质部对长期措施进行验证。Р4.4.2 生产部应对责任部门长期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记录于《生产异常报告单》。若改善效果达不到要求,则继续要求责任部门重新制定预防措施,直至问题彻底解决,方可结案。Р5、相关表单Р《生产异常报告单》报告原件由品质部保存,保存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