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下使用。Р第二十五条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规定。Р第二节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Р第二十六条玩教具按照国家《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等有关要求配备(配备目录见附件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依据本园办园特色增配相应的玩教具和器材。Р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以及玩沙池、种植园地等场地所需设施。沙池深为0.3-0.5m,蓄水深度不超过0.3m,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池中沙(不得使用工业用沙)、水应经常更换,保持清洁卫生。室外活动器械包括具有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功能的运动器械。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师和儿童的视线。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Р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并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及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Р活动室内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Р1.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钢琴(电钢琴、电子琴)、磁性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Р2.活动区应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和认知水平选择设置角色游戏区、表演区、美工区、建构区、益智区、图书区、自然观察区等,配备足够的供儿童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操作材料和适合儿童阅读的图书,并随儿童发展水平、季节变换和教育内容及时更换。材料橱柜采用开放式,其大小、高度与儿童人数、身高相适应,以便儿童自由取放。Р3.生活区应配备饮水、消毒设备。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消毒柜等。保温桶应具备锁定装置。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Р4.活动室配备的儿童桌椅应符合GB/T3976-2002《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见表6)。儿童桌面长度应保证每位儿童占有0.50m-0.55m,宽度为0.35m-0.50m。桌椅使用环保材质,无棱角;应与儿童身高相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