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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建癌痛规范化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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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步细化活动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接受省级“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评审。(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1.创建活动项目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并于2013年12月底前将总结评估材料报省卫生厅。2.接受省卫生厅(或卫生部)组织对全国“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3.参加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研究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三、工作目的及重点要求(一)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1.按照肿瘤诊疗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2.建立癌痛评估标准和治疗规范,保证患者的疼痛能被及时发现,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合理镇痛治疗。(二)提高医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三)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1.贯彻落实《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和《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合理为癌痛患者进行止痛治疗。2.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进行癌痛治疗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更新。3.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癌痛治疗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本科室癌痛治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四)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建立患者定期宣教制度,采用发放患者宣教手册、设立宣教栏等多种形式,提高患者对癌痛治疗的认知度和用药依从性。茂名市中医院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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