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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规范化治疗流程、癌痛示范病房相关制度文档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108KB

文档介绍
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癌痛评分及治疗效果、出院随访情况等内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负责填写。Р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癌痛评分、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进行癌痛评估、如何用药、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Р4、随访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一般每周应随访一次,对于治疗用药不良反应较大、病情较为复杂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Р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将患者疼痛评分变化情况、止痛药物使用剂型和剂量、不良反应的有无及处理情况及时记录,对于疼痛控制不佳、不良反应较严重的情况,随后应立即与患者电话联系,指导后续处理措施。Р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Р八、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Р1、会诊适应患者:按照规范化疼痛处理治疗指南诊治 3 天以上疼痛控制不住,排除人为的不配合用药、止痛药物剂量使用不足的情况下,疼痛仍为中重度疼痛患者。Р2、会诊参与科室:肿瘤科、麻醉科、骨外科、康复科、神经科及相应可能涉及到的相关科室中级职称以上人员。Р3、会诊程序:由主管医生提出并书写会诊单,经科主任批准,向医务处申请组织相关科室参加会诊,会诊单需明确告知患者姓名、所属病区及床位号、简单病情简介及需要会诊的理由及会诊目的和会诊时间及地点。Р4、会诊登记:会诊参与人员及讨论经过需如实记录在所属病区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上,并由会诊主持人签名落实。会诊讨论经过需在患者病历病程中予以记录分析。且需要向患者及家属口头说明会诊讨论意见及结论。Р5、会诊意见处理:尽可能落实参与会诊人员的会诊处理意见并在患者病程中予以记录,对于不能落实的会诊意见需要在病程中给予分析说明及可以替代或改进的处理意见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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