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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住院患者的住院和出院流程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受冻、意向倒错等伤害自身的行为障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Р检查评估需要住院治疗,出具《非自愿入院通知书》。Р两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评估认为需要住院观察者,出具《紧急观察入院通知书》。Р检查评估需要住院治疗,出具《非自愿入院通知书》。Р监护人拒绝签署《非自愿入院同意书》,由患者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签署并办理入院手续。Р监护人阻碍住院治疗或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依法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应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Р监护人签署《非自愿入院同意书》,办理入院手续。流浪乞讨患者,由送诊有关部门签署并办理入院手续。Р护送人员签署《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同意书》,办理入院手续。由单位、公安机关送诊的,应同时通知患者近亲属;疑似患者是外籍人士时,应及时通知领事馆代表。Р监护人签署《非自愿入院同意书》,办理入院手续。Р监护人无法及时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履行上述手续,到院后补充完成手续。Р监护人拒绝签署《非自愿入院同意书》,应当将患者带回家中并做好看护管理Р医疗机构至少每7天对患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患者出院前,应组织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检查评估是否符合出院条件,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经评估确定可以出院时,应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其监护人。监护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出院手续。Р无严重精神障碍或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护送人员办理终止观察出院手续。Р特例:14天内不能确诊Р确定严重精神障碍或需要住院治疗者进入非自愿住院程序Р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经检查确认不宜出院的,医疗机构应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并在病历中记录。若监护人仍要求出院,须签署《自动出院协议》,办理自动出院手续。医疗机构应当在协议中提出出院以后的医学建议。Р病情稳定或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经检查确定可以出院,可自行或委托其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Р疑似患者近亲属或护送人员陪伴并承担看护职责。医疗机构应在住院后72小时内作出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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