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报审表Р6.处罚通知单Р附表1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督与检查Р组织机构框图Р领导小组组长:筹建处主任Р领导小组副组长:筹建处副主任(主管基建)、监理单位总监、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Р1)总体策划Р2)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Р3)编制、修订强制性条文检查管理办法Р4)实施阶段性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与检查Р5)公布检查报告,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处理Р领导小组成员:监理单位副总监、设计单位设总、各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筹建处)主任: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移民环保部主任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监理单位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主任,设计单位副设总,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主任Р执行小组职责:Р1)各参建单位编制本标段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Р2)各参建单位分专业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Р3)组织经常性自查,参与项目领导小组组织的阶段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建立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Р4)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与闭环管理Р筹建处执行小组组长:各部门主任、副主任Р各施工单位执行小组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副组长:各部门主任Р设计单位执行小组组长:各专业工程师Р监理单位执行小组组长:各部门主任Р筹建处执行小组成员:各专业主管、专责Р各施工、调试单位执行小组成员:各专业工程师Р设计单位执行小组成员:各专业设计人员Р监理单位执行小组成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Р附表2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Р工程名称: 编号:Р执行标准名称:Р专业:Р标准条款号Р标准条款内容Р工程实际执行情况Р是否符合标准条款要求Р评价:Р问题及处理措施:Р检查人员(签名):Р 年月日Р注:各参与检查人员所属单位(部门)存档一份复印件,组织检查单位存档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