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的型号和敷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Р 6.2.3 应着重检查管道支撑、套管安装、防伸缩措施。Р 6.2.4 在水压试验前,对试压管道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护措施,供试验的接头部位应明露。Р 6.2.5 按本规程第6.3条规定结合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Р 6.2.6 检验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Р 6.3 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Р 6.3.1 试验压力一般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Р 6.3.2 在冬季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Р 6.3.3 水压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Р 1)将试压管段各配水点封堵,缓慢注水,同时将管内空气排出;Р 2)管道充满水后,进行水密性检查;Р 3)对系统加压,加压应采用手压泵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min;Р 4)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后,停止加压,稳压1h,观察各接口部位应无渗漏现象;Р 5)稳压1h后,再补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为全格;Р 6)水压试验合格后,填写水压试验记录。Р 6.4 在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土建工序施工。Р 在整个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再进行一次水压试验。Р 6.5 生活饮用水管道在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吹扫或清洗,以确保其供水水质不受二次污染。Р 6.6 工程竣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竣工验收应重点检查和验收以下项目:Р 管位、标高的正确性;Р 抽查部分管管段,检查接口、支架是否牢固以及安装位置的正确性;Р 阀门等附件与管段配水点,观察给水系统管道流水的畅通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可分层、分段进行通水能力检验;Р 抽查部分管道系统,观察阀门启闭灵活性和仪表指示的灵敏性。Р 6.7 管道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Р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Р 管材、管件和主要管道附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