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分钟,水温宜小于 42℃,水温不宜过高,以免烫伤皮肤。 3. 局部物理治疗可选用拔罐、中药 TDP 离子导入、胃肠动力治疗仪、红外线照射等疗法。(三)西药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者, 参照相关幽门螺杆菌共识意见, 行幽门螺杆菌根除治疗。(四)护理调摄要点 1. 生活调理:适当活动,避免劳累,生活规律,保证睡眠。 2. 饮食指导:原则上要求患者进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做到定时定量, 避免暴饮暴食。并根据患者的证候类型具体指导患者饮食宜忌。 3. 情志护理:向患者解释病情,进行健康教育,消除紧张、恐惧等不良情绪,帮助患者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4. 随访指导:慢性胃炎需要定期随访,行幽门螺杆菌根除者需在停药 4 周后复查 13C 或 14C 呼气试验; 内镜和病理随访时间视病情而定, 不伴肠化者要求 1~2 年复查一次, 有中重度萎缩伴肠化者要求 1 年复查一次。三、疗效评价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 年) 拟定。(一)评价标准 1. 主要症状疗效评价标准针对胃脘痛及痞满两个主要症状进行记录与评价。症状改善百分率= (治疗前总积分- 治疗后总积分) / 治疗前总积分× 100% 。(1 )痊愈:症状消失; (2 )显效:症状改善百分率≥ 80% ; (3 )进步: 50% ≤症状改善百分率<80% ; (4 )无效:症状改善百分率<50% ; (5 )恶化:症状改善百分率负值。痊愈和显效病例数计算总有效率。 2. 证候疗效评价标准采用尼莫地平法计算, 疗效指数=( 治疗前积分- 治疗后积分)/ 治疗前积分× 100% 。(1 )临床痊愈: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疗效指数≥ 95% ; (2 )显效:症状、体征明显改善, 70% ≤疗效指数<95% ; (3 )有效:症状、体征明显好转, 30% ≤疗效指数<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