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和地点,第x 次开庭; 宣布开庭审理案件的案由和审判方式; 审判人员及其他出庭人员名单等等⑵正文. 应当记明: 法庭调查情况( 宣读起诉书、询问当事人、向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告知证人法定的权利与义务、核实证据、补充证据等); 法庭辩论情况(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辩论情况, 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和最后意见); 民事再调解情况; 合议庭评议情况; 宣告判决以及法庭审判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情况⑶尾部. 应当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56. 简述法庭演说词论辩说理的基本方法. 答: 法庭演说词常用的论辩说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⑴据实论理. 事实是案情的基础和依据,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阐明事理是论辩中常用的一种方法⑵据法论理. 法律是衡量行为是非的准绳, 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等各类案件, 也不论是代表控方还是代表辩方, 都应以法律上的依据支持和发挥自己的论点, 明确罪与非罪或者是非曲直.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论点处于不败之地⑶据情说理. 从分析人情事理入手, 阐明是非正误, 也是论辩说理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 分析人情事理, 以此来折服他人或感化对方. 此外, 在论辩说理方面还有逻辑论证的说理方法如类比法、归谬法和文学上的映衬法、对比法等等. 57. 简述辩护词的概念、功能和主要应论证的问题.(辩护词主要应从哪几方面进行辩护)答:辩护词,就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既是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庭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辩护词主要应当论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⑴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论证和驳辩: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事实存在,性质不同;事实有误,夸大歪曲;本无其事,张冠李戴⑵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驳辩:即承认被告人有罪,但对被指控的罪名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