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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7年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田水利设施,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和质量的提高。县农委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监测网点, 定期报告保护区内基本农田的地力变化状况并提出改善措施。县环保局要建立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档案, 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田环境的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价, 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耕地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四) 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实行辖区负责制, 各乡镇( 街道) 是基本农田保护巡查的责任主体, 各村( 社区) 负责人、国土管理员是巡查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共同监管、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 对所属辖区基本农田实施周期性或规律性的巡回检查, 建立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 尤其应将城镇周边、公路沿线、开发区边沿及城乡结合部作为巡查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 不能制止的应及时上报, 力争把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之中。四、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县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执法监察和动态监管工作, 加强事前防范, 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非农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造成耕地和基本农田破坏或损毁的, 要坚决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县监察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土地征储中心、县城乡建委、县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房管局, 由县国土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工作。各乡镇( 街道) 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各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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