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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91KB

文档介绍
场必须设置一名安监工负责维护乘车秩序, 严禁抢车、挤车、超员乘座。 5.1 9 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会车执行“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严禁在坡度较大的地段会车和停放车辆。 5. 20 无轨胶轮车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时, 必须鸣笛示警, 减速慢行; 通过有人员作业地点时,必须待人员停止作业,方可减速慢行; 5.2 1 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小于 50米。 5.2 2 运输支架、重特大型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 5.2 3 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不得超荷过载、超速运行。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时刻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否则不准开车。 5.2 4 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 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第六条维护和保养 6.1 设备中心每年必须制定详细的无轨胶轮车维修计划, 并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6.2 无轨胶轮车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做到: 6.2.1 日检: 日检项目有: 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 6.2.2 旬检: 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试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 7.2.6 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运行; 7.2.7 司机未配带瓦斯检测仪; 7.2.8 通过风门、弯道、联络巷门口、人员密集区域未鸣笛示警, 减速慢行的; 7.2.9 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仪表失灵、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 7.2.10 未按规定装车,超载、超速、超宽、超长、超高; 7.2.11 甩掉保护运行; 7.2.12 违反矿井运输其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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