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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应用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38KB

文档介绍
税人, 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 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 税收管理中所耗用的税务资源和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 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 如案头分析、巡查, 再辅之以相应的程序性服务即可;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手段。实行税收风险管理后, 将使各级税务机关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 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 有重点地强化对高风险级别企业的监控和管理, 从而使有限的税务管理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㈤深化纳税评估工作。充分运用各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通过纳税评估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并为其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 提高税法遵从度, 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和纳税遵从度。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 优化纳税服务, 降低税收风险, 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目的。㈥落实执法责任, 强化岗责体系建设。健全的岗位职责体系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 要通过合理分权、规范工作流程, 形成一个管理严密、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税收管理体系, 确保对税源的有效监控, 对偏离执法责任制及岗职权限的内部人员亮出“红灯”, 实施内外环节的“双重监控”。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合理分解和有力监督,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为“责任明确,监控到位”,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参考资料: ⑴《全国中长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 2010-2015 年)》; ⑵《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问题探析》(作者:文英唐海燕); ⑶《税收风险管理探索与实践》(作者:胡云松); ⑷《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健全税源联动管理机制》(作者:卢志强、王海波) 注:以上⑵、⑶、⑷参考资料均来源于互联网。课题指导:陈晓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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