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154KB

文档介绍
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蔽, 其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所有市政管线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当市政管线布设受到空间限制时, 应该采取共同沟、增加管线强度、加强管线保护等措施, 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论证后确定管线净距。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高度和外观应提出限制性要求。 3.10 防灾及环境保护参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四、成果要求与内容 4.1 保护规划成果内容保护规划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图册和附件三部分。文本、图册为法定文件,附件为文本文件的支撑。规划文本应为条文形式,语言简洁、准确。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其文字表达应规范、简练、清晰、有针对性,具体格式不限。基础资料汇编和专题研究报告格式不限。 4.1.1 保护规划文本大纲规划总则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风貌街区的文化价值概述、保护范围、保护规划的依据、目标、原则、保护工作重点等。 2. 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2.1 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保护(附: 建筑保护与整治分布图) 2.2 空间格局保护(附: 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2.3 环境风貌保护 2.4 紫线控制(附: 紫线控制图) 2.5 建筑高度控制(附: 建筑高度控制图) 2.6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建议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3.1 用地功能与结构 3.2 人口结构与容量 3.3 公共活动空间 3.4 绿化与景观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4.1 交通和市政设施规划原则 4.2 道路与交通 4.3 给水排水 4.4 电力电信 4.5 燃气 4.6 防灾工程 4.7 环境卫生实施建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