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城市中独具魅力。1994年,青岛被批准成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保护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一直为政府决策者和市民百姓关注。2014年11月,《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通过市规划局网站向社会公示。《规划》显示,青岛市将在市域范围内建立由整体自然环境、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工业遗产、历史文化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保护框架。Р城市概况Р红瓦绿树Р碧海蓝天Р整体保护“山海相依、岛城一体Р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规划》划定了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至南部滨海岸线,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是青岛名城核心价值、特色历史风貌的集中体现的区域。《规划》指出,历史城区的保护就是要整体保护“山海相依、岛城一体”,自然与人文环境和谐相容的总体格局。保护历史城区内观海山、信号山、八关山等丘陵地貌,太平角、汇泉角等岬角,青岛湾、汇泉湾等海湾,共同构成的“山脊海角相连、低谷海滩相接”的滨海丘陵地貌。保护并延续在青岛历史上的历次规划指导下,依托自然地形形成的整体路网格局。保护历史城区以里院、独立庭院为构成单元的建筑空间肌理。保护在青岛历史上的历次规划指导下,依托自然要素形成的三条历史发展轴。保护历史城区内鱼山揽潮阁、观海山观景台等主要观景点,保持眺望视域通畅。保护南部滨海区域的历史文化街区。Р信号山Р八大关之一?——居庸关Р金秋武胜关Р建设控制地带不得建高层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历史城区高度控制,分严格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其中,严格控制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紫线核心保护区内维持原有建设高度;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不得建设高层建筑。重点控制区严格控制区内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下高度控制要求外,还需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建筑高度的要素,谨慎确定建设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