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作用。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 最无益,莫过一日曝十日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常”谱、谋长远, 坚持常态化、制度化, 必将使党组织更加坚强、党员更加优秀, 必将让党的根基更加扎实、更加牢固。篇3 :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心得体会中央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再次明确要求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据前不久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反馈的情况,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或“坚持不经常”, 是中央巡视组在几家单位查找出来的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的几部党内法规, 都强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 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四条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 “注重以上率下, 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灯下黑’”。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既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不参加组织生活, 就容易脱离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样其实是在耽误自己,最终伤害的是党的事业。翻一翻最近几轮中央巡视反馈、整改等方面的信息, 有关“双重组织生活”的内容很多。不少单位都查摆了问题, 有的直言“党组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有的单位部党组成员还“对很少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问题作了深刻检查”。在狠抓整改方面, 被巡视单位也拿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从严治党, 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