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供台套中铁科工深层搅拌桩机(型号: PH- D 型大直径桩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 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顺延期限。①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②因甲方变更施工计划而影响施工进度。③因政府部门通知需被停工。④因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影响施工进度。⑤因施工过程中转移工地。 3 、如有因甲方原因,没有开工,每天按 800 元补偿窝工费。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和部颁行业标准中有关施工规范和规定施工,自觉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 2、乙方认真做好每根桩的原始记录, 不得出现漏桩、断桩、斜桩等质量问题。 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因此造成的返工,注:如漏桩、断桩、斜桩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结束后, 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验收, 办理工程决算及签字。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 1) 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 保证施工电源每台机不小于 90 干瓦, 3 电源距施工现场不得大于 100 米,并把材料提供至打桩桨桶傍。( 2 )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3 )负责放线放桩位,如有高空和地下障碍物,由甲方负责排除。( 4) 深沉搅拌桩工程完成后甲方必须按照合同及时付清该工程款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足该工程款,应按银行规定的利息赔偿给乙方。 2 、乙方责任: (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2 )每日上报每天的工程量给甲方。( 3 )提供施工的原始记录,并作为工程量的依据。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验收并算余款后自行失效。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