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 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 客观、公正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乙方应按照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规范, 向甲方提交符合备案要求的应急预案。第二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妥善保管,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商业机密等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三条甲方在给与乙方提供所有资料及支付应急预案编制费后,乙方开展编制工作; 预案在主管部门备案后,合同结束。第四条本合同在年月日( 地点) 签订。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本次技术服务费用元( 小写元), 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支付预案编制费用,乙方给与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2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2 、因乙方原因导致报告不能通过评审和备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5 倍合同价款的赔偿。 3 、因甲方原因导致编制工作终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 30% 的违约金及赔偿。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 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第七条附则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 晋城市晋泰天安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 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