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辖区基本上采取对等原则,但并不意味彼此领事馆辖区的面积、人口、辖区内的侨民人数绝对相等。领事馆的辖区,仅指领事馆有权执行领事职务的区域,并不赋予领事馆任何别的管辖权。一般情况下,领事馆官员只能在其领事馆辖区内执行领事职务,遇有特殊情况,经接受国同意,领事官员也可到领事辖区外执行职务。⑶领事代表的类别和等级①领事官员在国外履行领事职责也在其职责范围内代表国家,故也可称作领事代表。领馆也可称作领事代表机关。②《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把领事官员分为两类:职业领事:也称派任领事或专业领事。一般由受过领事业务专门训练,掌握一定领事业务知识的、具有派遣国国籍的公职人员担任。在职期间,只能从事领事职务,不能从事任何私人业务。名誉领事:一般从在接受国居住的人中遴选出来,可以是派遣国的国民,也可以是接受国的国民,还可以是第三国的公民。他们没有受过领事业务的专门训练,可以在领事职务之外,从事私人营利性职业,派遣国不付给他们固定的薪金,但他们可以从办理领事业务所收的费用中提取一定的报酬。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只派职业领事,而不派名誉领事从事领事业务活动。③领事馆长分为四级,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总领事是总领事馆的馆长,领事可以是领事馆的馆长,也可以是总领事馆内分管某个方面的工作,副领事可以是副领事馆的馆长,也可以做总领事或领事的助手。领事代理人为领事代理处的负责人。⑷领事代表的职责: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的职务主要有以下几项:1.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侨民与法人的利益。2.增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关系之发展,促进双方文化和科技事业的交流。3.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内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活动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政府报告或向本国有关方面或人士提出咨询;4.向本国国民发给护照或旅行证件,给准备进入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士发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