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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责任人尽职免责指导意见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环节中参与业务活动的,应达到所参与的各项活动的尽职要求。第十五条在信贷业务真实、合规、准确和有效的前提下,经评价,有充分证据表明信贷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在贷款出现风险时, 可免除信贷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 (一) 自然人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 无主观逃废债意图, 还款期内由于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伤残、失踪、死亡的; (二) 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主要经营者( 或实际控制者) 信用记录良好, 无主观逃废债意图, 还款期内意外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 (三) 由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调整, 使整体行业、产业出现风险,导致借款人经营困难的; (四)国家政策性贷款出现贷款风险的; (五)抵(质) 押物因市场原因自然降价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抵(质)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经依法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或保险赔偿的金额不足以补偿抵(质) 押贷款本息 10 的部分; (六)落实债务贷款,贷款风险较原来没有增加的; (七)其他因外部客观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贷款风险; (八)其它认定免责的情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贷款责任人不得免责: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地方产业政策的贷款。(二)超越审批权限或逆程序发放的贷款。(三)违规发放的以贷收息、以贷还贷的贷款。(四)借名、冒名的贷款。(五) 未按规定对抵(质) 押物进行实地核查,抵(质) 押物评估严重失实明显偏高,抵(质)押率不符合规定,未依法办理抵(质) 押登记或抵(质) 押登记手续不全的贷款。(七)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贷款条件的贷款。(八) 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大信息的贷款。(九) 未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核实, 对异常情况未作进一步调查的。(十)隐瞒真实情况的,特别是隐瞒与借款人关系,或隐瞒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业主的不良信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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