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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免责合同(共10篇)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69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第八条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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