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各种单项奖, 包括销售竞赛奖、药店陈列奖、开院奖励、产品知识竞赛奖等,用于鼓励医药代表的工作积极性。七、销售人员特别奖励建议办事处进行内部销售竞赛活动,方案自行确定。定期评选出优秀代表并进行奖励, 带动办事处共同提升销售业绩。例如以下奖励方案供参考: (一)医院纯销奖励(除正常提成之外): 项目每家医院季度平均销量/ 月,季度奖励代表产品 1/家奖励金额(元) 产品 2/家奖励金额(元) 三级医院≥ 2500 盒 2000 ≥ 2000 盒 2000 ≥ 2000 盒< 2500 盒 1000 ≥ 1500 盒< 2000 盒 1000 二级医院≥ 1500 盒 2000 ≥ 1200 盒 2000 ≥ 1000 盒< 1500 盒 1000 ≥ 800 盒< 1200 盒 1000 (二) 为提高办事处经理、主管、代表的工作质量, 树立榜样, 充分调动销售工作的积极性, 建议对优秀医药代表给予外部培训的奖励,每季度或半年评选 1 次; 第六条:本制度中考核提成不包含开院费、公关费等业务活动费。第七条:医药代表薪资及考核奖励执行监督条例一、各办事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薪资及考核标准执行, 尤其保证最低工资落实到位(底薪); 二、各办事处必须于每月 15 日前足额发放上月医药代表所有工资收入; 三、各办事处经理在每月工资发放完毕后,同时将“医药代表工资及考核奖金领取表”的电子版和有医药代表签名的复印件(传真件)报大区经理审核备案; 四、对没有按照薪资和考核奖励标准执行的办事处经理, 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补足发放不足部分; 第二次视具体情节处以 5000 元—— 50000 元罚款并补足发放不足部分;第三次出现则予以清退或调整市场,同时大区经理负连带责任; 五、公司将不定期、不定人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摸底; 六、大区经理是医药代表薪资和考核奖励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