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能比较流利地朗读本段对话, 30% 左右的学生能脱离课本表演”这一目标, 目标中“对象”的设计用了“多数学生”、“ 30% 左右的学生”的表述, 明确了不同范围的对象, 避免了描述的笼统和模糊; 行为的表述用了“能朗读”、“能表演”等行为动词, 确定了学习对象经过学习后要达成的要求; 条件的表述是“经过操练后”, 展示了学习者输出行为时所处的情境, 同时也体现了导教的功能, 指导教师通过何种教学途径和策略去实现教学目标; 标准的表述是一个综合概念, 对学生要达到的程度作了具体说明,即“多数学生能比较流利地朗读对话, 30% 左右的学生能脱离课本表演”。这样的目标设计准确、清晰,既有利于教师的教,也有利于学生的学。在教学实践中, 要想知道教学目标设计是否合理, 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问题加以检验? ○我用的是行为动词吗? ○这些行为动词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吗? ○我的预期目标能否明确到相关“领域”、具体到合适的“层次”? ○学生学习之后应知道什么?知道多少? ○学生学习之后应该能能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 ○在实现“应知、应会”目标的同时应有什么样的情感体验? ○达成目标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指出,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机械地按上述要求编写教学目标,这一点将在教学目标的具体编写方法中做进一步探讨。小结:教师每节课必用的教学目标是提高教学效率、增加课堂效果的关键和前提。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其设计要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层次性、具体性和甄别性等原则; 要处理好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教学过程中主导与主体之间以及预设目标与生成性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要根据课程标准的总要求,在对教学系统环境、学生状况和学习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用马杰的行为目标理论来编写结果性教学目标,用格伦兰的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理论来编写体验性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