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生产及事务处理,否则扣 10-30 分。 94、职工自身不能处理的问题向主任室书面提出问题隐患整改的,主任室必须根据情况 3-5 天落实整改,否则扣责任人 5分。 95、因特殊情况职工向主任室口头提出的问题隐患,影响安全、营业的,主任室必须当天落实整改,特殊原因当日不能整改的做好交接记录,否则扣责任人 10-50 分; 96、上级或油库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属油库整改必须定时整改,否则扣主任 5分,分管主任必须按规定时间落实整改,否则每条扣 5分。 97、分管设备主任必须按规定落实监督电器、静电装置测试工作,否则扣 5分。 98 、按规定时间上报油库安全管理月度工作报表、月度工作目标,否则扣分管主任 10分。 99、当班主任对发生问题、隐患、事故,漏记一次扣 5分,重大整改项目主任、分管主任、当班主任应到现场安排落实安全监督,否则扣责任人 5分。 100 、分管主任未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的扣 3分。(二)、卸油班组: 101 、接卸、输转、倒罐、油罐放水等重大作业及非正常营业油品收发,必须由主任室统一调度,当班主任实施,否则扣责任人 5-50 分。 102 、码头警卫严格执行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船只停靠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严禁非营业时间一切无关船只停靠码头和无关车辆人员出入,否则扣责任人 5-10 分。油轮靠泊码头,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否则扣责任人每次 5分。码头值班人员(业务和门卫)必须对油轮的安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禁止使用明火做饭和非防爆电器,禁止在甲板使用手机,禁止穿拖鞋上趸船,否则扣责任人 10分。 103 、未经安全部门同意,西首趸船严禁靠泊 1000 吨以上油轮,否则码头业务、门卫各扣 20分。2000 吨级油轮缆绳必须带在梅花桩上,否则扣责任人每次 5分。油轮带缆和解缆,必须有两人共同操作,否则各扣 10 分。接卸汽油作业期间,严禁在码头装卸桶装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