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了网络气氛的和谐和正常舆论监督功能的充分发挥,错误地引导舆论。Р3、网络舆论监督侵权现象时有发生Р在我国,由于网络舆论监督作为新兴媒体的监督形式出现较晚,加之网民素质参差不齐,针对网络行为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因而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的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网络舆论监督权和名誉权的冲突,网络监督权和隐私权的冲突,网络舆论监督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冲突,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权的冲突,等等。Р三、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Р(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网民的理性分析和法律观念Р网络监督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保证其健康的发展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加强网络应用管理的立法,明确舆论监督权的法律界限,包括具体的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措施,以有效解决网络侵权纠纷。当务之急我们要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及监督主体的权利及义务,加快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同时又能与原有的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和互为补充。Р(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正确引导舆论Р建立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尤其在发生公共事件时,尽可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资讯,是主导社会舆论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基础。对于重大的问题及时引入政府的权威信息和社会主流的意见(包括主流媒体意见、专业社会组织、专家的见解等等),开展公开咨询,在社会舆论形成的过程中,及时形成权威意见,引导舆论走向。Р(三)严格网络行业自律,建立网站、论坛管理机制Р应尽早制定规范的网站管理责任制,明确网站所有者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特别要加强对网站管理者的培训、考核,对于玩忽职守者、在其网站上传播谣言及黄色低俗内容的要给予适当的处罚乃至追究法律责任。网络要有其自身的“把关人”,比如网络媒体的编辑、网络论坛的管理员及技术人员等。Р参考文献:Р[1]奚洁人.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