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县直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 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案2 人。树立用人导向。结合县乡党委、人大换届,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配强配齐各级班子,根据会前调研、酝酿, 会中讨论、表决, 会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调整完善的程序, 提高干部选用水平。下半年以来,共调整干部 2批 14 人,尤其是把 2 名乡镇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年轻乡镇长提拔为乡镇党委书记, 打破了论资排辈现象,社会反响良好。坚决正风肃纪。大力倡树以实为基、以干为先、以严为本的作风导向,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效能。开展扶贫领域、涉农资金项目、农村低保五保等八个方面专项检查, 检查涉农项目资金 2.5 亿元, 共发现问题线索 300 余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 已查结 135 起,党政纪处分 74 人,移交司法机关 3 人, “一案双查”责任追究 3起5 人。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 4+4+2 ”党建制度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县委工作规则及常委会议事决策机制, 明确县委全会、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的职能分工。调整充实了 25 个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四大班子领导不分一二线、全部上火线, 捆绑起来抓党建、抓发展、抓稳定。严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保证了权力“阳光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切实加强对县纪委和下级党委的领导、指导、监督, 旗帜鲜明地支持其开展工作。县纪委制定了加强对县委及其成员监督、廉政提醒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审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等制度, 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线索,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县初核问题线索 82 件,党政纪处分 101 人,涉及乡科级干部 2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