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清欠工作??不?。我们将解决拖欠建筑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建立?态管理机制和全??接?机制;实行“三个落实”:投诉电话落实、接?场地落实、?理人员落实, “?接? 清”不积?。二是进一步发?开发区和各镇已组建的社会稳定工作督查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工作重点是开展建筑工地的情况调查,摸清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分包?包、民工总数、民工工资?付情况等,并将?集的信??接?? 地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定?召开分?会,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化解??。三是积极?导和支持企业通过法?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用法?手?维护自?合法权益。施工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工资预?机制,发现事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做?稳定工作,把??和??有效地解决在萌芽?态。四是坚持“优先偿付民工工资”的原?。要求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分??民工工资的支付,施工企业对已??的工程款必须优先偿付民工工资。五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发?信用约?机制的作用。对因拖欠工程款,影响施工企业发放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我们要责?其??改?;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和??民工工资的,我们将作为不良行为?入信用?案,通过媒体?社会公开??,并追究其责任。本市企业在资质年检时定为不合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其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外地来??企业暂停其在昆的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清出??建筑市场。六是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求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并?通投诉?道,公?投诉电话。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与ɑ督, 为民工通过???道追讨拖欠款?造良?的环境,??采取过?手?追讨拖欠款和大规?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是加快建立我市的建筑劳务市场,使劳务队伍从地下?出,纳入行业管理。这也是遏制民工工资产生新的拖欠的?措之一。以上汇报,如有不?,?予批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