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4通识课33就业指导362W234军训、入学毕业教育3W335公益劳动3W3总计周学时282828303030总学时4048总学分2267六、一体化教学条件1、师资要求一体化课程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技术,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能按照一体化课程方案要求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实施和一体化教学场地设备管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场地设备条件:场地设备配置应符合一体化课程教学要求。应具备以下功能: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合二为一;学生可以单独或以小组形式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生产实习。七、实施建议:1、学材选用学材的形式应符合本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业力量开发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工作页)为主,配以相关参考书、手册、标准、说明书以及多媒体资源等。2、班容量建议小班授课,班容量以30人左右为宜。3、教学管理应设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一体化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可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八、考核与评价一体化课程考核与评价应突出能力考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职业标准、企业岗位胜任力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等因素,将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和基于企业工作任务的真实性评价相结合,突出职业效度。1.考核与评价内容考核与评价应针对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包括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以及与专业相关的职业素养。2.考核与评价方式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现场操作、笔试、口试、作品展示、综合作业等。83.考核与评价方法根据不同培养层次的一体化课程特点,可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课程中的学习任务以及每门课程结束时采用过程性考核;一个培训层次的课程全部完成时,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企业、学校共同完成终结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