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项检查或考核。麻城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为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保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清正廉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各总支、支部书记每月要深入到其支部成员所在单位,对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作一次全面了解,并作好记载。二、教育局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定期深入到所辖总支、支部听取基层组织的汇报,注重了解各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教育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碰头会,听取各位委员巡视情况的汇报。四、碰头会的情况由党委指定专人整理成文,在相关会议上予以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结帐制度为落实教育局党委《教育系统廉政建设责任状》,现将《责任状》条款按100分制逐条打分结帐,一年结帐一次,具体结帐办法如下:1、指导所属单位制订廉政建设工作计划10分;布置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5分。2、对所属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5分;帮助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0分。3、领导和参与所属单位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10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教育局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10分;督促所属单位对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0分。4、每年至少两次向教育局党委报告所属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上半年5分,下半年5分。5、对反腐败斗争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事实,不护短,不说情,态度坚决,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10分。6、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做廉洁自律的表率10分。7、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和不廉洁行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