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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不动产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书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21KB

文档介绍
易过户、房屋交付等后续服务。2、居间服务报酬:a).佣金:实际成交价格的3%,即人民币6万整;本款费用由甲方支付。b).过户服务费:3000元整,贷款服务费(如发生贷款):6500元整,本款费用由甲方支付。3、上述费用应由支付主体于买卖双方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定金协议》当日支付给乙方。4、发生如下情况,买卖双方仍应立即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a).买卖双方自行或者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上条所述合同或者协议,或者以其他名义办理转让手续。b).因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最终买卖关系不能完全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无故不前往乙方安排地点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协议,或改变购买条件而未经对方同意等)的。此种情况下,违约方应替守约方支付服务费或者补偿守约方服务费损失。c).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署本协议后自行终止买卖关系或解除本协议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d).自行办理过户和贷款事宜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六条:本意向书一式三份(联),三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联)。特别告知内容与意向书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张三乙方: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人:王五经纪人:承办人:联络地址:北京市××××联系地址:电话:电话:日期:2008年1月15日日期:年月日丙方:李四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日期:2008年1月22日本人(丙方)已收取由乙方转交的意向金人民币10万元整。收款人:李四日期:2008年1月22日特别告知:1、本协议书在任何情况下皆不可作为乙方收取意向金之凭证(收据)。意向金由乙方承办门店收取并另行出具收款收据,一套物业交易仅可使用一张收据,且每张收据必须具备收款人签字及结算财务专用章方具有效力。2、任何不加盖乙方公章的收款凭证(收据)皆属个人行为,不代表乙方收取任何费用。3、乙方在本次房地产买卖交易中仅为居间服务方身份,不为任何一方当事人提供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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