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公安局流动警务车管理办法为实现服务群众“零缝隙”,全面提升我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推动平安创建深入开展, 使流动警务车在实战中发挥最大效能,现制定流动警务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流动警务车的职能专用流动警务车应由社区民警共享使用,共同管理,按照即定方案,定期在所属责任区开展治安管理、巡逻防范、法制宣传、便民服务和走访恳谈等, 为辖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以“流动化”的警务模式构建“固定化”的警民关系。二、工作规范 1 、时间、地点安排各派出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 将辖区所有较为偏远的行政村、治安乱点、群众聚集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地等纳入流动服务点, 制定流动服务路线图, 开展定期巡逻、上门服务,警情通报、法制宣传等。 2 、人员组成社区民警、协勤人员、联防人员。 3 、工作职责(1) 接待咨询、代办户口及送证上门等为民服务事项; (2 )矛盾纠纷排查、纠纷调处; (3 )对发现可疑人、事、物进行调查; (4 )开展安全检查; (5 )收集各类治安信息; (6 )开展防范宣传; (7 )走访恳谈; (8 )人口管理; (9 )重点人员、场所排查管控。三、对社区民警工作要求社区民警日常流动管理服务时, 要着装规范、执勤文明; 准备充分,人员到位;协调配合,综合治理。阳曲县公安局 201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