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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_安装_改造_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4 |  大小:290KB

文档介绍
种设备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二) 不按照规定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经责令整改仍未改正; (三)产品(设备)发生严重安全性能问题(事故); (四)换证鉴定评审的其他重点项目存在严重不符合。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 2007 年 10 月1日起实施。附件 A 特种设备许可试制产品(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数量 A1锅炉试制产品数量见表 A-1 。表A-1锅炉试制产品数量序号申请产品级别试制成品数量试制在制品数量备注 1A (1) 锅筒 1 只(已完成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 (2) 集箱 2 只(其中 1 只集箱为低合金钢材料,已完成耐压试验和管接头端部坡口加工,另1只集箱为碳钢材料,鉴定评审时进行压力试验); (3) 膜式水冷壁 2 片(其中 1 片为平板式,另 1片为成排弯式,鉴定评审时对其中 1 片进行耐压试验); (4) 蛇形管 2 组(其中 1 组为低合金钢材料,另 1 组为碳钢材料,鉴定评审时对其中 1组进行耐压试验) 制造单位可以根据制造能力选取左边表中的其中3种, 而盘管式直流锅炉应当试制 1台成品 2 A级锅炉部件锅筒锅筒 1只,具体要求同 A级要求中的第 1条所有试制产品、在制品未进行油漆、保温和包装集箱类集箱 2只,具体要求同 A级要求中的第 2条膜式水冷壁类膜式水冷壁 2片,具体要求同 A级要求中的第 3条蛇形管类蛇形管 2组,具体要求同 A级要求中的第 4条 3B1台视产品结构而定: (1) 筒节、封头(管板)、U 形圈、炉胆等部件各 1件; (2) 如产品有集箱,应有已开孔的集箱 2只; (3) 如产品有带弯头的管子,至少应有不同直径的弯管5根; (4) 如产品为盘管式,至少应有 2组内(或外)圈管盘 4C5 有机热载体锅炉 6D1台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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