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 、加强立法工作, 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基本方案》在规范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法律法规相比较, 其强制性远远不够。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按照建立“五统一”管理体制的要求,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使养老保险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稳定发展的轨道。 6、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视市场作用,培育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的失效行为可能会使社会产生新的不公平状况,引起新的社会问题。政府的失效行为存在让我们必须慎重划分政府和市场的参与范围, 过分推崇市场和过度依赖政府的行为都是非理性的。政府与市场之间应该合理分工, 相互改善。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 使政府能够科学、合理地主导社会保障事业的建构, 有效地参与调控和规范市场运行, 在增进社会福利利的同时, 避免政府行为对市场本身正常运行机制的损害,重视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在中国目前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总老龄人口大部分的情况下, 农村养老保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部分, 随着国家的大力重视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信农村养老保险会越来越完善注释: (1) 五保: 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即保吃、保穿、保烧( 燃料)、保教( 儿童和少年)、保葬五个方面, 农村五保供养, 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参考文献: [1] 李绍光. 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 刘燕生. 社会保障的起源、发展和道路选择[3] 杨方方. 中国转型期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4] 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5] 唐晓东. 农民金融与保险识 300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