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政策目标。例如,有的地方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不够合理,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偏低,除外责任过宽,以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沉淀较多;有的对资助贫困农民还不够重视,这部分特殊人群还没有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管理制度与条规只突出了管理方的需要和方便,忽视了群众的方便,因而得不到群众的赞同;有的习惯于用行政手段代替广泛深入的宣传发10动,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的垫资代缴,等等。这些作法不仅不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原则,并且所产生的后果也必然背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目标,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益及其持久发展,因而都是不适宜、不可取的。现实中,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生活水平不一致,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不一致,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不一致,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也不尽相同,这些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密切相关。在实践中,各地应当从各自具体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本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切忌生搬硬套外地的经验和做法。(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这是必须向农民讲清楚的问题。“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2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几万元,如果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