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在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Р六、组织体系与职责Р(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Р成立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本部门开展应急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常设领导机构,指挥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职责是:Р1.贯彻上级行业主管理部门、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确定本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指挥本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Р2.在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将要发生或已发生的不同类型和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指挥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先期)处置工作以及协调本部门相关队、室开展应急事件的救援、现场控制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落实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公司在应急处置各阶段的决策,向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情况;Р3.协调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本部门所辖职责范围内等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部署;在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领导下组织进行应急运输和保障工作;Р4.决定或向上级提请本部门应急状态的结束;Р5.总结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Р6.由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部门、大理市古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应急工作职责。Р(二)办事机构Р1.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框架设在本公司安全科办公室,其职责是按照“集中统一、政令畅通、指挥有力、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对本部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开展:Р(1)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