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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劳动合同(荐)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上述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自 2008 年1月1日起计算; 2007 年 12月 31日之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当时的有关规 9 定执行。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 1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专项培训费用万元, 送乙方到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专项培训费用总额与服务期限平均,逐月递减支付未履约期限的违约金。 2、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期限为年个月(不得超过二年)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万元/月,每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总额的万元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4、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0 甲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劳动者)签字: 年月日本劳动合同已审定,合法有效,予以鉴证。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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