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为省级已开展本地区同行业县巿级医院尚未开展的, 科室提交申请材料上报医务科, 由医务科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 论证, 确保病人安全的应急预案,院长批准,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3、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科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 新技术项目名称、操作方法、人员资质、设备条件、临床应用可行性方案。(2) 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保证其安全性。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必须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 征得病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 对新技术、新业务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做出防范预案。 4、医院学术委员会对新技术、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5、医务科每年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十二)住院病历书写制度按湖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进行书写。(十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正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诊与输血报告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并在输血报告单上签字。 3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完,不得自行贮血,更不能存入普通冰箱。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4、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 再根据年龄和病情调整输血速度。并严格观察输血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停止输血,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检验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反应卡,并返还检验科,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