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进行。 5、炸药库要按公安部门核发储存许可证中的定量储存, 不得超过本库的核定量。 6、爆破器材仓库, 库存数量、规格、品种, 要做到班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 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便于清点,各项设施要清洁卫生。 7、放炮员交回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要登记造册,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交有关人员组织销毁。8、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拧成短路, 严禁发放不导通和电阻检查不合格的电雷管。 9、进行电雷管的全电阻检查和编号时, 必须带好安全防护罩, 使用好安全箱,定员、定量、标准作业及使用柔性材料。 10、电雷管编号时,要编制到每个放炮员,一人一号,编号要清楚, 严禁发放不编号的电雷管。 11、炸药、雷管的清退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手续齐全。 12、在整个收、发、库房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向矿安检科 9 汇报,并做好记录。 13、交接班一定要清点准确, 双方签字, 做好记录, 严禁不对帐、物, 不查清退情况,马虎交接。 10 (5 )井口检身工岗位职责范围 1 、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升、入井人员。 2 、监督检查并阻止未佩戴合格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3 、监督检查无措施携带喷灯、电气焊机的入井人员。 4 、监督检查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着装不合格的入井人员。 5、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 禁止在距井口 20 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6、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和炸药雷管等情况时, 要立即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做好外来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本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方可入井。 8、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工器具情况, 如工器具超长、超重, 严禁人工携带入井。 9 、认真请点每班火工品出入井情况,并认真记录。 10 、认真清点出入井人员,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