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交接班时不注重检查交接事项,造成责任事故的,除按相关制度处罚外,每次扣责任人 10 分。 34. 当班期间睡觉的,每次扣当事人 10 分,班长 10 分。 35. 当班期间, 如有卸货车辆, 当班班长必须在卸货场地监督卸载, 否则每次扣班长 5分。 36. 不得在站内酗酒、赌博, 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10分; 若出现酒后闹事的, 扣当月绩效。 37. 上班期间请假不得超过 15 分钟,离开时在班志上登记离开时间,否则扣当事人 5分。环境卫生 38. 当班期间要保持检测室内、外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周围废弃物,检查时发现室内外卫生情况差,扣班长 3 分。 39. 对向广场两侧绿化带里倾倒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3 分。 40. 当班期间要保持卸货场地的卸载货物分类清楚、堆放整齐, 每检查一次达不到要求的, 扣当班班长 5 分。 41. 宿舍卫生要干净整洁,保持窗明地净,被褥统一整洁,室内设施摆放整齐,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宿舍每人 3 分。设施保护 42. 及时开关广场路灯、棚灯,禁止长明灯,对不及时关闭路灯、棚灯的,每发现一次扣当班班长 5 分。 43. 除特殊故障外,一般情况必须保持检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检测设备多注意观察,及时发现各种异常情况,出现一般故障,检测员要会同维护员按步骤进行排除,并及时报告站值班领导,否则扣 10 分。 44. 遇大雾、大雪按通知封闭检测车道,并对检测设施合理管理,否则扣 5 分。 45. 熟练使用检测设施,爱护检测设备,每发现一例不爱护设备或擅自调整检测数据者, 扣当事人 10 分,并视情节进行处理。 46. 要爱护财物,对无故损坏公共财产的,除照价赔偿外,扣责任人 10 分。备注 1. 本细则如有和分公司考评办法相抵触的,执行上级单位考评办法。 2. 除遵守本考评细则外,其他按管理所日常考评细则执行。 3. 本细则解释权归魏家楼管理所。